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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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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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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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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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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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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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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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对接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明确市方案中的全市207家加油站是否包含我区29家,如已统筹考虑建议由市级统筹建设信息化系统项目我区无需重复建设管理平台;如无纳入,建议纳入市级平台管理。
二、第二大点工作措施第五小点使用和管理以及任务分工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结合工作职责和平时工作实际,我区未成立大数据局,与大数据相关的工作由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和区电子政务中心以及区发展改革局共同完成。我局无涉及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等工作相关职能。建议根据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由平台项目业主负责统筹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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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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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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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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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补充工作专班成员名单,符正臻,钦北区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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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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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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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补充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莫祖冰,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钦北税务局 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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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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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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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补充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钟家鹏,钦北区 应急管理局管理局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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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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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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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补充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刘莹,钦北区 消防救援大队 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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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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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钦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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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补充工作专班成员名单,戴中秋,公安钦北分局副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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