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广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覃琳期同志晋升职级为副科级,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覃琳期同志的工资待遇从2019年2月起执行。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9日